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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侨商会荣获“全国优秀侨商社会组织”称号

发布时间:2016-07-26 15:19:42 来源: 点击次数:

 7月24日,中国侨联在京召开全国侨商社会组织工作会议。中国侨联主席林军,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中国侨联副主席董中原、李卓彬、康晓萍、许荣茂以及全国各省区市侨联、侨商社会组织负责人近200人出席会议。

 林军主席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结合中国侨联即将开始的深化改革工作,要求各级侨联组织及其所属侨商社会组织深刻领会中央改革精神,准确把握国家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系统总结全国侨联所属各级侨商社会组织工作经验,分析研究新形势下侨商社会组织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加强侨联对各级侨商社会组织的领导,通过总结成功经验,解决突出问题,表彰先进组织,不断深化全国侨商社会组织改革,注重发挥侨商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努力探索侨商社会组织发展规律,进一步促进各级侨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顾朝曦在讲话中介绍了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情况、管理体制和基本特点,阐述了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对侨联系统社会组织发展带来的新机遇,对全国侨联所属社会组织在新形势下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开展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李卓彬在讲话时指出,中国侨商联合会成立以来,在民政部的指导下,在中国侨联的领导下,在全国各级侨联、侨商组织的支持下,紧密结合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及中国侨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独特优势,主动适应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在促进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实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供给侧改革,促进国家科教兴国、人才引进战略,促进经济方式发展转变和企业创新转型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李卓彬强调,侨联所属各级侨商社会组织经过十余年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为各级侨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各级侨联联系服务广大海内外侨资企业家的重要工作平台,成为各级侨联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事业的重要力量。全国各级侨商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拓展了侨联为侨服务的空间,丰富了侨联工作的内涵。工作实践证明,凡是侨商组织工作开展得力的地区,侨联工作也更加活跃,也更能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各级侨联要充分认识侨商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拓展海外交流、参与社会治理、推进精准扶贫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侨商社会组织改革与国家社会组织改革和各级侨联工作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加强侨联对侨商社会组织的领导。

会上,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侨商联合会会长许荣茂先生宣读了《中国侨联关于表彰全国先进(优秀)侨商社会组织的决定》,包头侨商会等32个侨商社会组织被授予了全国优秀侨商社会组织称号。与会领导为获得全国先进(优秀)侨商社会组织称号的单位颁发了奖牌。会议要求各级侨联、各级侨商社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侨商社会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发展大局和侨联中心工作,更加广泛团结凝聚侨商力量,为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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