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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内蒙古自治区第七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1 11:01:10 来源: 点击次数:

  内侨联发〔2016〕4号                        签发人:史晴

关于召开内蒙古自治区第七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预通知

各盟市侨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侨联:

  内蒙古侨联第六届委员会已于2015年届满,根据《中国侨联章程》规定,自治区侨联拟于2016年4月底召开第七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请各盟市侨联认真总结自治区侨联“六代会”以来(2010年至2015年)本单位的亮点工作和未来五年工作思路,形成文字材料(字数2500左右),报自治区侨联。

  二、推荐代表

  根据自治区归侨侨眷人数日益增多的现实和侨联工作的需要,本次会议拟产生正式代表22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一)代表条件1、居住地或户籍地在我区,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的归侨或侨眷身份的归侨侨眷;居住地、工作地或祖籍地在我区的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有海外关系)及留学归国人员。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3、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侨联事业,热心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4、身体健康,具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

  (二)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原则,既注重广泛性又注重代表性,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六代会”代表名额为基础,根据各盟市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和归侨侨眷、在我区工作的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有海外关系)及留学归国人员的构成情况进行分配。在代表构成中,既要有各条战线的代表人物、各方面的知名人士,也要有归侨侨眷中的优秀代表、专业人才、侨商代表等,要有一定比例的中青年、妇女、少数民族和一定数量的侨联干部。

  (三)代表产生办法代表的产生要经过充分酝酿沟通、民主协商推荐。各盟市出席“七代会”的代表,由盟市侨联主席办公会议审核确定,区直机关代表由自治区侨联协商有关单位推荐。

  三、推荐委员初步人选

  (一)委员初步人选名额自治区侨联第六届委员会共有委员96名(不含海外委员),在原基础上拟增加10名,初定自治区侨联第七届委员会委员为106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委员初步人选条件1、出席我区第七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代表;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3、坚持以侨为本,热心为侨服务,与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有广泛联系,在侨界有一定影响;4、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5、新委员初步人选年龄原则上应在60岁以下(1956年1月1日后出生)。中国侨联及内蒙古侨联现任委员或个别代表性强、知名度高、对侨联工作有特殊贡献的,年龄放宽到65岁以下(1951年1月1日后出生),特殊情况不受此限;6、自治区侨联第六届委员会中,累计两次及以上无故缺席全委会议的人员,本届不再推荐为委员初步人选。

  (三)委员初步人选产生办法委员初步人选的产生要经过充分酝酿沟通、民主协商推荐。各盟市推荐委员初步人选,由盟市侨联或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大会将对委员初步人选名单进行讨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海外委员推荐原则及产生办法内蒙古侨联第七届委员会拟设海外委员等荣誉职务。

  1、海外委员推荐原则在海外侨社团中有代表性,素质高、有实力、有影响、讲团结、做实事,有活动能力和组织能力,热心侨联事业,团结侨胞,服务乡亲,同时积极为推动中国和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建设,推动祖(籍)国和平统一大业,传播中华文化,增进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相互交流和友谊做出一定贡献。

  2、海外委员产生办法海外委员由自治区侨联确定名单交代表大会推荐产生。各盟市侨联如有合适人选,可推荐海外委员人选,每个盟市限推荐1名(不计入名额分配表中委员名额总数,填写附件4-5,并在备注中标明“海外委员推荐人选”)。

  四、推荐长期(20年以上)从事侨联工作的侨联专职干部、侨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归侨侨眷先进个人

  “七代会”拟表彰长期(20年以上)从事侨联工作的侨联专职干部若干名、全区侨联工作先进集体10个、先进工作者10名、归侨侨眷先进个人10名。具体推荐工作由自治区侨联根据单位工作情况和个人表现与盟市侨联、有关单位协商开展。

  五、有关要求

  1、各盟市侨联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认真的作风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2、请各盟市侨联于2016年3月26日之前,将总结思路、代表及委员初步人选推荐材料(附件2-5)报自治区侨联。所报材料需认真核实,准确填写,统一汇总后分别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主要领导签字,电子版内容要与纸质材料内容严格一致。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代表、委员初步人选及受表彰集体、个人推荐工作联系人:孙忠华,联系电话:0471-4813674、13948531066,电子邮箱:13948531066@163.com;

  工作总结及思路报送联系人:张姝,联系电话:0471-4813704、18004809560,电子邮箱:nmgqlbgs@126.com。

      附件: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第七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委员初步人选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第七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第七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内蒙古侨联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登记表.doc

      附件5内蒙古侨联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6关于填制表格及报送材料的有关说明.doc

 

                                                        内蒙古自治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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