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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侨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2 10:40:00 来源: 点击次数:

  各盟市侨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侨联:

  现将中国侨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填报有关情况,于2016年2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侨联,以便统一汇总。

  附:中国侨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 的通知》

  联系人:王瑞萍  王  雎

  联系电话:0471-4813674

  邮箱:nmqlwrp@126.com(附件报表同时发送至邮箱)


  内蒙古自治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6年1月11日


中国侨联关于贯彻落实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侨联,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侨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侨联:

  近日,中共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为艰巨的任务。侨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侨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应担负起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自身独特优势,积极关心侨界民生,帮扶贫困归侨侨眷脱贫致富。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清贫困情况,着力做到精准识贫不含糊

  精准识贫是做好扶贫工作的前提。各省区市侨联要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沟通,深入调研,开展农村贫困归侨侨眷情况摸底,彻底摸清本地区农村贫困归侨侨眷的准确人数、居住条件、就业状况、收入来源及致贫原因,通过建档立卡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农村贫困归侨侨眷无一遗漏,真正做到精准识别,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准确有力的数据支撑。在重点掌握农村贫困归侨侨眷情况的同时,各省区市侨联组织要兼顾城乡,开展城镇贫困归侨侨眷摸底工作,摸清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之外的其他贫困归侨侨眷的情况,取得一手资料,做到贫困归侨侨眷一个都不能少。各省区市侨联组织应及时将准确掌握的农村及城镇贫困归侨侨眷基本情况汇总整理,认真填写《农村贫困归侨侨眷家庭情况统计表》(附件1)、《城镇贫困归侨侨眷家庭情况统计表》(附件2)。

  二、激发内在潜力,充分调动贫困归侨侨眷创造性

  贫困归侨侨眷是脱贫的主体。各级侨联组织要在侨界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树立脱贫志向,坚定脱贫信心,实施脱贫项目,充分调动贫困归侨侨眷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各级侨联组织应创新细化扶贫思路方法,在全面摸底基础上,对每个贫困归侨侨眷脱贫出路形成基本预判,切实做到以户施策、因人施策。要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多管齐下,增强帮扶贫困归侨侨眷方式的灵活性。通过广泛宣传,让贫困归侨侨眷熟悉利好政策,从而拥护政策、学习政策、运用政策。通过树立和宣传脱贫成功榜样,激发贫困归侨侨眷脱贫致富的主动性积极性。通过教育培训,确保贫困归侨侨眷掌握至少一项致富技能,增强贫困归侨侨眷自我生存和发展能力。通过帮助贫困归侨侨眷跑贷款、找项目、寻岗位等方式,帮助其自主创业或寻找职业,切实为贫困归侨侨眷解决实际困难。通过鼓励贫困归侨侨眷根据需要参与当地政府实施的特色产业培育、异地搬迁、劳务输出等活动,拓宽贫困归侨侨眷生存门路。

  三、汇聚侨资侨智,积极发扬侨胞互助优良传统

  守望相助、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各级侨联组织要发挥自身组织优势,广泛凝聚侨界群众的智慧和爱心,通过发扬“侨帮侨”的光荣传统,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的精准扶贫新路子。推动在扶贫开发工作中东西部侨联互动,帮扶与被帮扶地区侨联结对脱贫。要加强宣传、拓宽渠道,引导侨资侨智侨力重心下移,倡导有条件有能力的侨胞自愿包村包户,做到所有贫困归侨侨眷都能获得结对帮扶,从而在全社会营造起“侨帮侨”“侨助侨”“侨护侨”的浓厚氛围。要着力打造扶贫公益品牌,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这些品牌活动在社会扶贫领域的公信力和美誉度,通过侨联系统基金会,广泛募集爱心善款,支撑各项公益活动的开展。要做大做强“侨爱心工程”,继续办好“送温暖、献爱心”“健康光明行”活动,为贫困归侨侨眷提供及时和必要的服务,把社会各界对贫困归侨侨眷的爱心传递下去,让贫困归侨侨眷感受到侨联组织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以公益助推扶贫,用公益助力脱贫。

  四、督促政府履职,共同做好精准脱贫工作

  扶贫开发工作,政府是主导。督促政府履职是侨联组织开展扶贫工作的重要方式。各级侨联组织要积极发挥参政议政职能,为贫困归侨侨眷代言发声,使地方政府高度重视贫困归侨侨眷特别是农村中贫困归侨侨眷扶贫开发工作,切实履行帮扶贫困归侨侨眷的职责。要继续通过恰当渠道反映侨界群众实际困难和需求,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针对贫困归侨侨眷在医疗、养老、就业、融资等方面的特殊扶助政策,为贫困归侨侨眷争取最大利益。要盯紧政府开展各项扶贫工作的落实情况,切实担负起维护贫困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责任,确保政策落地生根。要高度警惕贫困归侨侨眷“被脱贫”“假脱贫”现象。扶贫开发资金使用是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各级侨联组织要加强对用于贫困归侨侨眷扶贫开发资金情况的监督,确保扶贫开发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扶贫开发资金在阳光下高效运行。避免困难归侨侨眷因病、因残返贫,力争归侨侨眷脱真贫、真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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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侨 联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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