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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内蒙古侨联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7 10:11:00 来源: 点击次数:
内侨联发[2015]第10号
签发人:史晴
关于举办内蒙古侨联干部培训班的通知各盟市侨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侨联,各高校侨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侨联干部能力素质,我会拟于12月中旬举办内蒙古侨联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2015年12月14日-19日(14日报到,19日返程)
2、培训地点: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
3、报到及住宿地点: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博学楼宾馆(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859号)
二、培训对象
各盟市侨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侨联及各高校侨联专兼职干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深入学习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讲授涉侨政策、侨联组织历史及现状等侨联工作相关内容。
四、培训费用
参训学员培训费、食宿费由内蒙古侨联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五、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各地、各高校侨联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积极选派优秀专兼职干部参加培训。
2、各地、各高校侨联可从互联网内蒙古自治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主页:www.nmgql.org.cn公告栏下载通知及回执单(附件2),汇总后于12月4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反馈至我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庆国:0471-4813704、15248153533,
张 姝:0471-4813704、18004809560,
传 真:0471-4817726,
电子信箱:ndzhangshu@126.com。
3、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通知学员自行报到(培训地点交通路线见附件3)。
4、请参训学员准备2张1寸证件照,报到时交至报到处。
5、学习期间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准请假。
附件:1、《内蒙古侨联干部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内蒙古侨联干部培训班回执单》
3、《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交通路线》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15112732406.doc
内蒙古自治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