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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12-08 11:59:00 来源: 点击次数:
作为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乌兰察布市担负着对蒙开发开放的重任。为充分发挥侨联的独特优势,乌兰察布市委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乌党办法〔2015〕11号)。
《实施意见》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强调重视发挥侨务资源的独特优势。要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重视发挥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在促进发展方式、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要发挥海外华人社团优势,为当地企业“走出去”搞好服务,建立国际商业网络开拓俄蒙欧等国际市场。要突出做好人才引进工作,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供智力支持;第二部分是积极维护侨界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求党委、政府应重视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依法切实保障所受到的特殊照顾,努力促进侨界和谐稳定。统战部门应积极推荐人大归侨侨眷代表、提名侨界政协委员人选,保障侨界人士参政议政的权利;第三部分是切实加强涉侨工作的保障力度。要求各级党委要把涉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尽快按照“五有建设”的要求(即:有组织、有队伍、有经费、有阵地、有活动)成立侨联组织。各级政府应把侨联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对侨联开展的重大专项活动和对外联谊活动给予经费支持。最后,对《实施意见》的贯彻情况进行了明确要求,并将进行督导检查。
《实施意见》的下发,极大地推动了乌兰察布市侨联工作的发展,对进一步发挥侨联独特优势起到了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