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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侨联学习贯彻内蒙古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08-12 浏览次数:0

各盟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侨联,各高校侨联:
        内蒙古党委贯彻实施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20号)精神,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后,经自治区党委领导同意,已向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4〕28号)。这是多年来自治区党委下发的关于加强侨联工作的一份重要文件,请各地侨联组织要抓住机遇,及时向当地党委汇报侨联工作,针对《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认真查找和解决侨联工作和自身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乘势开创侨联工作新局面,推动侨联工作上新台阶。

 

内蒙古自治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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